楚天都市報訊
  (特派記者蘇雄)由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指控的趙志紅構成故意殺人罪、強姦罪一案,今日在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趙志紅被指為呼格吉勒圖冤案中的真凶,此次審理有望揭開當年死亡女子的被害真相。本報記者獲准旁聽。
  去年12月16日,該市檢方宣佈對1996年“4·9”女屍案進行審查,就該起犯罪事實向該市中院追加起訴,指控趙志紅構成故意殺人罪、強姦罪。呼格吉勒圖被宣佈無罪後,被害女子當日離開飯店到被髮現,共1小時30分鐘左右的時間里,究竟遭遇了什麼,真凶是如何作案的等具體情形,備受世人關註。此次對於趙志紅的審理,將進一步從法理上證明呼格吉勒圖的無辜。
  資料顯示,趙志紅,男,身高1.62米,1972年生於內蒙古烏蘭察布市涼城縣永興村。其於1996年至2005年,在呼和浩特市、烏蘭察布市兩地作案20餘起,多名女性慘遭強姦殺害,受害者中年齡最小的只有12歲。
  昨日,本報記者趕到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看到整個法院都在為庭審做準備,進入法庭要經過數道程序與安檢。
  一名安保人員告訴記者,法院的安保措施這兩天明顯加強。據該院辦公室一名韓姓負責人介紹,為了準備此案,工作人員元旦並未休息,“盡全力辦好此案”。
  不過,法院方面認為,依照我國刑訴法的規定,法院將公開審理指控被告人趙志紅犯搶劫罪、盜竊罪的部分。對他被指控犯故意殺人罪、強姦罪部分因涉及個人隱私,將不公開開庭審理。
  “呼格案”大事記
  1996年4月9日,內蒙古呼和浩特市第一毛紡織廠宿舍旁的女廁內發生一起強姦殺人案,前往公安機關報案的呼和浩特市卷煙廠工人呼格吉勒圖被認定為凶手,61天后法院判決呼格吉勒圖死刑並立即執行。
  2005年,內蒙古系列強姦殺人案凶手趙志紅落網,其交代的多起案件中包括“4·9”女屍案,從而引發媒體和社會的廣泛關註。
  2014年12月15日,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宣佈再審判決呼格吉勒圖無罪;翌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宣佈,經對“4·9”女屍案進行審查,就趙志紅的該起犯罪事實向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追加起訴,指控趙志紅構成故意殺人罪、強姦罪。
  呼格吉勒圖父母李三仁、尚愛雲於2014年12月25日向內蒙古高院提出了國家賠償申請,內蒙古高院於同日立案,並於2014年12月30日依法作出國家賠償決定,決定支付李三仁、尚愛雲國家賠償金共計2059621.40元。該決定已於2014年12月31日送達。
  (原標題:呼格案嫌凶趙志紅今日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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